Global Legal Advisors in U.S. and China Legal Fields
美国民事诉讼程序
美国民事诉讼案件主要涉及三个大方面,即婚姻家庭法(domestic relations law)、侵权责任法(tort law)和合同法(contract law)。
审前程序(pretrial procedures)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程序由一方提交申请(petition)开始,提交申请的一方称为原告(plaintiff),被申请的另一方称为被告(defendant)。之后,被告可以提交答辩前动议(preanswer motions)或者答辩状(answer)。
在诉讼过程中,往往涉及到文件调查程序(discovery)。期间当事人可以提交质询书(interrogatory)要求对方回答。当事人也可以提供书面证词(deposition)或要求证人(witness)作证。
证据开示程序和审前动议(pretrial motions)程序之后,除非双方和解(settlement),法院将会安排审前会议(pretrial conference)。会议上,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将会进行广泛讨论,并确定审判日期。
审判程序(Trial)
美国民事案件通常有两种审判方式:bench trial,即由法官审理;jury trial,即由陪审团参与审理。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通常只通过bench trial的形式进行审理,如婚姻家庭案件等。如果由jury trial的形式进行审理,通常首先进行陪审团挑选过程(jury selection process)。
庭审开始后,首先由双方进行开庭陈述(opening statement),概述案情和将提供的证据。之后是证据开示(presentation of evidence)环节,双方通常会出示证据,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并对对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cross-examine question)等。
当证据出示完毕,双方可以进行结案陈词(closing arguments),以说服法官或陪审团做出有利于己方的判断。
审后程序(Post Trial Procedure)
在判决(verdict)做出后,双方可以提出审判后动议(post trial motion),以寻求特定的救济,如重新审理(motion for new trial)。双方也可以提出上诉申请(notice of appeal),以申请上级别法院进行审查(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