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WK代理的一起国际商业诉讼案件中,WK代理被告提起的动议获得法官支持,取得重大进展。吴异军律师带领律师团队综合美国、大陆和台湾方面有关法律,成功防止了美国原告利用国际私法和海牙公约混淆有关跨国合同纠纷方面法院管辖权认定,提出合理适用规则。法院决定不仅对整个案件有重大意义,在相关领域中也具有开创性意义。
2012年6月,一美国代理公司将被代理的台湾公司和大陆公司,以及相关的法国、香港等多家公司和个人列为被告在新泽西州提起诉讼。由于被告涉及多个国家公司和个人,加之案件本身较为复杂,本案很快被移到联邦法院审理,而送达问题也成为主要争议点。
2013年底,美国公司拿到了针对台湾公司的缺席判决,WK代理台湾公司及时提起申请撤销缺席判决并认定送达无效的动议。目前,美国关于诉讼案件对台湾被告送达的案例非常有限,而且争议较大,不同法院决定冲突很大。根据美国诉讼法,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被告进行送达,主要根据海牙公约进行。而对于没有签订海牙公约的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几种方式进行,而具体适用哪一种没有明确约束。针对此种情况,WK对美国民事诉讼法和台湾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论证,并整理台湾民事诉讼法全文中英文对照版本提交法院作为依据。除此之外,WK收集了大量相关案例,从各个角度和层次进行了逻辑严密的详实论证。WK以长达几十页的分析和证据进行论证,说明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判例由于《美国民事诉讼法》4(f)(2)(C)条款中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因被《台湾民事诉讼法典》所禁止,不能适用,因此对台湾被告的合法送达,应该按照台湾《民事诉讼法典》123条的规定,通过向台湾法院申请,并且由台湾法院进行送达。由此,WK推翻了原告的主张,成功地撤销了先前下达的缺席判决。
联邦法院最近的裁定显示,法院采纳了WK的意见,根据WK所列举法律和判例,对台湾送达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证。针对台湾送达问题,如此充分透彻的论述在美国尚属少数,本案将会对今后案件处理产生较大影响。